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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桥烧火龙

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
石桥烧火龙为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
火龙,是指产生在川东北部达川区石桥古镇一带的民间纸扎工艺;烧火龙,就是正月间晚上用烟花烧“龙”和耍龙的人。2009年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石桥烧火龙活动作为一种民间民俗文化在石桥古镇代代传承,并先后流传于通川区渠县、营山、平昌等地。

石桥是达州的一个小镇,始建汉代,明末战毁。清顺治年间“湖广填川”移民重建。石桥“耍火龙”的习俗始于清顺治“湖广填川”时期,相传,“湖广填四川”的各地移民,每逢春节,都要表演各地传统的民间节目:抬亭子、抬娃娃班、耍车车灯、耍狮舞等,由此出现了大量的民间纸扎艺人。顺治末年,由于天旱,人们便利用纸扎艺术,制作火龙,乞求风调雨顺,消灾祛邪,定为元宵前的正月十一至十五的夜间玩耍,深受群众的喜爱。人们为了求得平安,祈求风调雨顺,防止火灾,减少瘟疫,渐渐形成了“耍火龙”的民俗,流传至今。石桥人还口口相传这样一个火龙的神话故事。相传古时石桥一带旱灾连年,有一年的元宵节,东方天空突然流光四溢,半空飞来一条金黄色的火龙,口吐祥云。顿时大雨滂沱,维持了数天,人们喜笑颜开、载歌载舞度过了旱灾后第一个欢乐的元宵节。人们感激火龙,所以每年都在元宵节舞动火龙,巡游村寨。

烧火龙由扎龙、请水、烧火龙、吃龙须饭、清宅、罢龙、分宝等七项组成。扎龙先要请有经验的老匠师用竹、篾、纸精心制作神龙。神龙共九节,有龙宝、龙头、龙身、龙尾四部分。龙头、龙身、龙尾由麻布相连,长十二尺,代表一年的十二个月。神龙制作好以后,要请当地有声望的老人前去主持一个“请龙”仪式。“请龙”仪式后,就为龙点睛。初十这天下午,人们举起“国泰民安”、“风调雨顺”的牌灯,敲锣打鼓,吹着唢呐把龙抬到挑水河边,点起香蜡,燃起爆竹,热热闹闹地为龙“请水”。从正月十一晚上开始,九名青壮汉子便举起火龙,穿梭在石桥的大街小巷。沿途,人们抱着用石头做成的花钵追逐着火龙,被点燃的花钵里喷射出红红的烟花,烧向火龙和舞龙的汉子。在石桥镇,家家户户的堂屋里都堆着石头花钵,多的七八个,少的两三个。家家户户都要买来硝、硫磺、柴炭、铁屑等原料配制成药,再填进石头花钵里。从正月十一开始的每个晚上,人们就抱着这样的花钵等在家门口,等着火龙的到来。沸腾的狂欢一直进行到元宵夜。正月十四,熬制龙稀饭请市民来吃。正月十六下午,人们再次来到挑水河畔,用火点燃神龙,满脸虔诚地举行“送龙”仪式。罢龙后,由锣鼓队、组织人将龙宝送至接宝人家(新婚夫妇)并送上吉利话语。几百年来,“烧火龙”以石桥镇为中心,辐射带动周边乡镇,都有烧火龙的习俗。全镇人对烧火龙情有独钟,对烧火龙的热情年甚一年,甚至认为没有烧火龙的表演就是一个不完整的春节。

如今,每年春节期间,石桥镇共有火龙队伍十余支,参与人数及观众达15余万人次,占辖区内常住人口95%以上。石桥镇烧火龙气势恢宏、热闹非凡。从正月十一至十五晚,石桥镇大街小巷,灯火辉煌,人声鼎沸,焰火飞溅。伴随着激越的鼓点,10余条金黄色的“火龙”,上下翻飞、左挪右腾,沿着古镇的大街小巷来回穿梭,居民家家用硝磺、柴碳等原料配制成石钵烟花,尽情地对火龙燃放,使之火花四溅,让人喝彩不已;游客们也兴致勃勃的买来纸质的烟花,对着火龙狂喷;街边的打铁水匠人打出的铁水流光溢彩,铁水溅在龙身上,火光中只穿着一条短裤的舞龙者表现得勇敢强悍,铁水溅得越多,他们跳得越高,火龙的舞蹈就更加欢腾狂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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